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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兆滨 通讯员 于亚男 淄博报道
近期,桓台县马桥镇信访部门接到一起近三十名四川民工群体讨薪的信访案件,因人数众多,影响较为恶劣,给镇政府工作造成不利影响,马桥司法所在接到镇政府信访部门协办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辖区村法律顾问宋立会律师和杨静思律师,考虑到事情的特殊性和严重性,法律顾问临时调整工作安排,于当日下午赶到马桥司法所参与信访调解。
【基本案情】经现场了解得知,这批农民工在建设单位山东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热电)工地从事高空线缆检修劳务操作,均来自四川省,是由领头人米某以及在某热电项目从事劳务分包业务的“包工头”许某招用来到该热电项目干工程。2020年4月20日进场至6月5日完工。活干完之后工资没有结清,“包工头”许某卷钱跑路了,面对“包工头”失联的情况,农民工自发聚集来到马桥镇人民政府信访部门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调解现场,承接涉案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刘某表示已经与失联的“包工头”结算过劳务费,该宗劳务根据合同约定总价为包干价35万元,此前已支付许某28.7万元,仅有6.3万元因许某失联未支付。农民工代表米某称许某此前仅向其支付工资及路费、保险费、生活费等共计17.6万元,据农民工自行计算尚欠他们工资及其它费用共计近30万元。经调查了解,施工单位与许某之间的合同内容与刘某所述一致。该批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及如何计算工日没有书面约定,关于前述工资及其他费用欠款系农民工领头人米某单方制作。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期间农民工工资承担最终的法律责任,在包工头许某失联的情况下,施工单位于法于理均应对于涉访农民工工资予以解决处理。在法律顾问的释明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刘某同意垫付解决当下农民工工资欠款问题,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向许某追偿。
法律顾问通过寻根溯源、反复了解农民工参与涉案施工的事实细节,终于在米某提供的其与许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了许某在施工完成后发给米某的工资计算明细,明细对于农民工标准及出勤天数做了明确记录,由此确定了米某并非普通的计薪民工而是与许某合作承接劳务的包工头,经多次与米某沟通,米某在获得其他农民工同意后,同意按微信工资明细作为最终计算依据,据此给施工单位减少近十万元的损失支出。
为保证后续工资发放工作的有序进行,法律顾问要求米某在确定总数额的基础上再详细列明每一名农民工的应发工资金额及欠付金额,同时准备好每一名民工的身份证、银行卡并保证本人必须到现场方予以办理。法律顾问现场起草了三方协议,对工资支付事宜进行了最终确认,为不留后患,现场采取一人一档的方式对二十一名在场农民工工资进行了发放确认,留存收到条、身份证、银行卡等必要信息存档,另外本着为后续项目部追偿许某负责的态度,现场要求米某出具情况说明、承诺书等材料多份,并全程进行了同步录像。现场农民工代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至此农民工群访讨薪事宜圆满解决。
【司法所有话说】
近年来,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频发,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矛盾纠纷更加复杂,仅依靠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调解员难以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桓台县司法局将村居法律顾问纳入调解队伍,形成以法律顾问参与调解为中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既可以促进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又可以提升人民调解制度的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更有利于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